可以向學校提出畢業(yè)清考的申請,在清考通過之后,申請授予學位證書;或者是申請延遲畢業(yè),待修滿學分后,再向學校申請補發(fā)學位證;也可以根據未取得學位證的具體原因來破解的,例如申請解除處分而獲得學位證。
畢業(yè)清考
通過清考修滿學分之后,學校還是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的,畢竟學校也不想把學生留在學校里面,而且學校更關注的是畢業(yè)的學生能否就業(yè)。如果拿不到學位證,影響了學生就業(yè),這也是學校和老師都不愿意看到的一個問題。
申請延遲畢業(yè)
大學都有1-2年的延遲畢業(yè)的時限,如果是由于自身學習能力不強,或者由于論文答辯不通過,是可以向學校提出延遲畢業(yè)的申請,經學校審核批準以后,再多在學校里面多學習半年、一年或者兩年的時間,通過修滿學分就可以達到拿到畢業(yè)證的。
這種補救的方法能否實現,與各個學校的規(guī)定有一定的關系,有的學校要求比較高,而有的學校要求相對來講要求比較松,主要看學校政策是如何規(guī)定的。一般情況下,如果是有很多門科目沒有通過考試,沒有取得學分的話,我相信學校的老師他也會主動要求你延遲畢業(yè)。
申請解除處分
如果是由于受到某一個處分而影響了學位證的發(fā)放,那還可以根據處分期間的表現情況來申請獲得。例如,由于在校期間有一些違紀的行為,也有可能被學校取消學位證,那么這些原因導致學位證未發(fā)放的,可以嘗試進行申請,是有可能被批準獲得學位證的。要清楚自己的狀況,主要就在于要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作出響應的解決。如果被處罰的性質比較嚴重,無法申請,那就可以采取前面兩種方式。如果是由于性質比較輕微,不是那么影響大的話,那申請通融一下,也是有很大的可能性。